约翰尼人物个性这部电影讲述了美国独立战争前夕,主人公从14岁到16岁的故事。在小说的开头,约翰尼是一个上了年纪的银匠的学徒,Lapham先生.作为店里最优秀、最聪明的学徒,约翰尼认为他的生活已经安排好了——直到他烧掉自己的那一天手在熔化的银上,使他无法使用制银工具,使他的未来陷入危险。约翰尼的成长历程很大程度上与他与被烧伤的手之间不断变化的关系有关,这表明约翰尼在学会抛开骄傲和自私之前是无法完全成年的,而这些正是导致烧伤的最初原因。相反,他必须学会接受自己和他人的本来面目,尊重和慷慨地对待他人,不管他们的能力或地位如何。
然而,独立战争使约翰尼的成长之旅变得复杂——事实上,小说暗示,战争通常迫使年轻人比在其他环境下成长得更快。当被问到在那个年龄他是男孩还是男人时,16岁的约翰尼打趣说,在和平时期他还是个男孩,但在战争时期他已经是一个男人了。小说以一个苦乐参半的结尾:约翰尼准备做一个手术,恢复他的手的功能,使他能够处理一个滑膛枪并加入一分钟人作为一个士兵。虽然这样做在小说中被认为是成熟和成熟的表现,但约翰尼早期的坚持表明,在很多方面,他在小说的结尾仍然是一个男孩——一个成熟的男孩,准备承担成人的工作,成为一名士兵。
成年旅行者
成年语录约翰尼人物个性
打水、扫地、在厨房帮忙、看管商店的退火炉都是男孩子们干的不熟练的活。约翰尼在替补席上已经很能干了,他再也不愿意干这种活了。他已经有一年多没有提过炭和一桶水,没有碰过扫帚,也没有帮拉帕姆太太煮过啤酒。他的能力使他近乎神圣。他知道自己的力量,并为之陶醉。他很容易和愚蠢的达夫交朋友,因为达夫很孤独,既羡慕约翰尼又羡慕他。约翰尼更喜欢欺负他。
他坐在自己的长凳上,面前摆着他所从事的数不清的工具。工具适合他强壮瘦削的手,他的手适合工具。拉帕姆先生总是对他说,要感谢上帝,是上帝把他培养成一个如此优秀的工匠,而不是拿它来对其他孩子发号施令。这是约翰尼不太在意的一件事。”
这曾是约翰尼的世界,但现在他却以异类的身份走过。他们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并不羡慕约翰尼的懒惰。他看见一个用肘轻碰另一个。他们低声议论着他——不敢可怜他。迪塞的主人,那个吃鲱鱼的人,对他喊了几句友好的话,但约翰尼没有回答。似乎不到一个月,他就成了汉考克码头上的一个陌生人,一个弃儿。他残废了,他们却完好无损。
所以约翰尼尽量少吃,中午也没有回家。但人们通常会把一块硬面包、奶酪、牛肉干或咸鱼和玉米饼挂在钩子上,塞进夹克的口袋里。他知道那是西拉,但他从没跟她说过。他的不幸是如此之大,他觉得自己与世界完全隔绝了。
这时约翰尼开始说话了。他把拉帕姆一家的事都讲了一遍,还说他怎么好像连西拉给他的食物都不谢。他变得多么暴躁易怒啊。对那些对他说对不起的人是多么无礼啊。他承认自己在找新工作时没有使用任何理智。他讲述了烧伤的情况,但没有那种回答好心的人们向他提出的问题时那种好战的傲慢。当他和拉伯说话时(因为那男孩告诉他这是他的名字),自事故发生以来,他第一次感到能够从他的问题中走出来——看清自己。
妖精比他更害怕,这给了他很大的信心,也给了拉伯对他和他学习能力的信任。但有一天,他无意中听到洛恩叔叔对拉伯说:“我不知道约翰尼是怎么做到的,但他现在骑得很好。”
“他干得不错。”
“一点也不怕地精。上帝知道我我。”
“约翰尼·特莱姆是个大胆的人。我知道他会学到的——如果他没先被杀的话。对他来说,成败在此一游——碰巧他正在游泳。”
这番赞美冲昏了约翰尼的头脑,但他模仿拉伯的举止,尽量不表现出来。
对于所有这些事情和人物,西拉一无所知,他也不能告诉她,但他试图对她要告诉他的事情表现出兴趣。以前他会很感兴趣的。现在他觉得自己像个伪君子,因为心里不舒服,他就把这件事归咎于西拉。
“你不想让我看吗?””
直到数到十,四周都是一片寂静。然后男孩说:“不了,先生——谢谢你。”
“这是上帝的旨意吗?””Doctor Warren meant was it crippled from birth. If so, it would be harder for him to help.
“是的,”约翰尼说,想起了他是如何在主日把它毁了的。
“上帝的旨意会实现的,”年轻的医生说。
他想起了沃伦医生。哦,他为什么不让他看到自己的手呢?西拉在北广场等他,等了又等——他只是在自己高兴的时候才到那儿。他爱Cilla。她和拉伯是他有生以来最好的朋友。他为什么对她那么刻薄?他不能思考。
比如拉伯,整个春天,他每周都要去列克星敦一两次,和镇上的老乡们一起操练。但他既不能乞讨,也买不到一把像样的枪。他用祖父送给他的老式鸟枪在康科德河上打鸭子。约翰尼从来没有见过拉伯为自己找不到一把好枪而如此烦恼。
“我不介意他们朝我开枪,”他会对约翰尼说,“我也不介意朝他们开枪……但上帝给我一把枪,这把枪比把十英尺高的兔子打下来更好。”
连拉帕姆太太现在看来也不那么坏了。可怜的女人,她为了那些丰盛的食物,为了孩子们穿的干净衬衫,为了擦得干干净净的地板,为了擦得锃亮的铜器,是多么努力奋斗啊!不,她从来不是一年前他以为的那个恶魔。没有哪一天她不是第一个起床的。他像个孩子一样,以为这是因为她喜欢起床。现在他意识到,她一定有许多日子像达夫自己一样急于躺在床上。
“这对我没有好处。我们……已经转向了其他事情。”
“但拿回莱特先生从你那里偷走的东西并不是偷窃。”
“我不想要它。”
“什么?”
“不。我没有它会更好。我什么也不要。不是他们的血,也不是他们的银子…我来帮你拿篮子,茜茜。莱特先生可以拿走那个旧杯子。
“可是你的母亲呢?”
“她也不喜欢。”
“Rab !你是怎么做到的?你怎么逃出来的?”
Rab的眼睛闪闪发光。他尽管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却很生气。
“内斯比特上校说我只是个孩子。“去买把玩具枪吧,孩子,”他说。他们把我从后门扔了出去。叫我回家去。”
然后约翰笑了。他没办法。据约翰尼所知,拉伯一直被当作成年人对待,他也一直把自己看作成年人。
“所以他所做的只是伤害了你的感情。”
“每个人都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奉献,有些人”——他直接转向拉伯——“有些人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他们成熟的岁月。那些他们没能活下来的孩子。晚年的宁静。英年早逝不仅仅是死亡;失去生命中这么大的一部分是很痛苦的。”
他从阁楼上的航海箱里拿出一件罩衫。那是一种漂亮的浅蓝色。他以前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些针线是如此漂亮,想到自己以前太骄傲了,不愿穿它们,他感到很伤心,因为现在他已经长大了,可以欣赏制作它们时的爱了。他的母亲知道他将来会成为一个银匠,却不知道为他做罩衫,这是多么不懂劳动的世界啊!她对白天的劳动和学徒的生活真的一无所知。她曾经很虚弱,被人抛弃,病得很重,但她却为了某种东西奋斗到最后。那东西就是他自己,他感到谦卑和羞愧。
约翰尼用手捂着脸。它是湿的,他的手在发抖。他想起了母亲给他做的那件蓝罩衫,现在已经被子弹撕破了。小南瓜对生活的要求很少。一个农场。奶牛。没错,拉伯得到了他渴望的火枪,但南瓜却得不到他的农场。不过是在波士顿公园脚下几英尺乘几英尺的地方。这么多北方佬的土地,他都能守到审判日。